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48,458,94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8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是专业从事装饰建材、家居的卖场运营商和泛家居平台服务商。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以卖场为载体,为商户、消费者和合作方提供门店运营、流量、金融、数据、供应链、策划、工具应用等全方位服务。
公司建材家居卖场分为自营卖场和加盟及委托管理卖场两大类别。报告期内,自营模式是公司卖场的主要经营模式。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自营卖场规模超110万平方米,主要经营业态包括中高端家具馆、中高端建材馆、品牌家居独立大店、拎包入住生活馆、软装生活馆、楼宇式富森创意设计中心、装饰材料总部市场等专业卖场和体验馆,入驻商户数量3,500余户。
报告期内,聚力经营,整合资源,推动“招商、营销、运营”三位一体和“物业、安保、财务、人力”四向协同大运营体系,创新模式,稳固主营业务。公司通过优化各卖场业态组合和经营品类,差异化组合确保卖场运营;通过运用新工具新方法,使能商户,同步发力各类活动及运营,运用直播/短视频,头部品牌联合营销等方式全域引流,进一步巩固平台价值;通过提高信息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保持卖场良好的购物环境和竞争秩序。
居室更好、更舒适、更漂亮、更智能,是人类永恒的需求,也是人民群众向往美好生活在居家生活领域的具体体现。公司矢志于通过提高效率、控制成本、提升体验,为消费者提供放心、舒心、贴心、暖心的产品和服务。在基础性业务方面,公司自有卖场和委管卖场均为统一使用“富森美”品牌、统一实行富森美运营管理体系的招商制卖场。自有卖场由公司自主建设、自持物业,实行统一招商、运营管理和服务。委管卖场由公司向物业合作方提供包括项目考察、市场调研、设计规划和定位、商业布局、品牌规划、营销推广、组织机构、人员配置和培训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并通过输出品牌、输出人才和输出运营管理体系等方式对合作方物业进行专业化、品牌化、体系化的运营管理。在拓展性业务方面,公司围绕全产业链,整合资源,提升全链路服务,在新零售、金融与投资、进出口等领域多渠道发力。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主要由市场租赁和服务收入、装饰装修工程收入、金融业务收入等共同构成。
市场租赁收入和市场服务收入水平取决于市场经营规模、租金和服务费水平。报告期内,公司不断优化品类和品牌结构,在业态创新、线上线下相结合以及新零售等多方面持续发力,不断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装饰装修业务依托公司在家居建材产业链上的资源、资金优势以及富森建南成熟装饰装修设计、管理和施工能力,深入拓展各类工装、整装和商品房的精装修业务。
公司金融业务是依托现有平台资源和资金优势,通过商业保理、等业务高级沙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兼顾经济效益。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财务和资产状况总体保持良好。2022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8,273.02万元,营业利润94,229.99万元,利润总额94,335.7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305.03万元,同比分别下降3.52%、14.05%、13.97%、14.7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706,754.40万元,较期初下降2.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593,229.25万元,较期初下降1.90%;每股净资产7.93元,较期初下降1.90%。公司扶持商户经营和发展,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减免自营商场/市场商户租金及服务费约8,641万元(不含增值税)。
报告期内,公司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等,在宏观经济形势和房地产下行、高温限电“三重冲击”。在董事会的坚强领导下,公司聚力“稳经营、抓流量、促建设”,知重负重,迎难而上,奋力拼搏,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报告期内,公司以经营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目标管理为抓手,整合资源,实现营销、招商业务下沉,推动“招商、营销、运营”三位一体和“物业半岛真人、安保、财务、人力”四向协同大运营体系形成合力。围绕增收创收、降本增效、资源利用和模式创新,稳固主营业务,拓展其它业务,促进收入、利润稳定增长,经营能力不断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经营情况,及时优化各个卖场业态组合和经营品类,着力打造特色街区、特色场馆和高品质消费场景,扩大电工电料、全屋定制、进口电器、定制门窗、智能家居、睡眠中心、客厅空间、整体软装、空间设计等成长性品类,有力保障了卖场的稳定运营。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流量创造与流量变现,高效赋能商户,策动实施“富森美1+3”新营销行动,通过流量王比赛、小红书训练营、直播/短视频大赛、共创会、分享会、线下交流会和富森美大课堂等形式,一对多、多对多使能商户,同步发力品类活动、商户活动、联盟活动、设计师活动、社群运营、设计师运营、内容运营、直播运营,与多个头部品牌工厂和地板社联合营销,试跑线索直播、卖货直播、种草直播、日播。
2022年,公司共举办线场,为卖场商户精准获客提供了有力支撑,国庆节策动的富森美20周年庆营销活动,开创近3年客流历史新高。全年共举办中大型线万人次。
报告期内,公司组建委管项目开发团队,广泛对接合作资源,发挥富森美品牌优势和平台优势,立足当地,聚力做好委管项目经营。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和金融业务稳中求进。投资业务方面,在风险总体可控的情况下,公司谨慎优化投资方向和策略,重点跟踪技术革新领域,把握技术进步核心逻辑。金融业务方面,公司坚持审慎经营的原则,稳步推进保理业务和小贷业务,保持了业务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在科学预防和控制借贷风险的前提下,有效提高供应链金融效率和客户粘度,促进了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拓展进出口业务,继续夯实全球供应链管控,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下,依旧实现全年合同代理额超5,000万元、进口额超5,00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稳步推进新零售业务。“焦糖盒子”旗舰店持续丰富各类人群的真实生活场域,增加场景引入与真实互动体验,通过深度运营逐步提升客单价和订单数。
报告期内,富森美术馆引流功能进一步强化,全年实现到店流量14,290人次。通过各类媒体投放有力提升了品牌影响力,年内共计实现自媒体及相关艺术媒体线万人次、线万人次,相关图文收藏数2万人次。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文明施工和规范施工,严格控制各个工序和施工质量,对工程材料及设施设备采购、施工验收、工程造价严格管理,及时协调各方,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理,全面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项目主体工程于2022年12月实现全部封顶并达到验收合格。同时,公司组建项目招商、营销团队,对项目定位、经营模式进行研发,围绕“融合设计、艺术与生活方式家居艺术公园”的总体定位,开展招商路演,积极拜访客户,广泛储备资源。
报告期内,公司合规运作,不断完善公司内控制度,有效加强内控管理,切实维护股东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实施全面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断增长公司收益。实施组织变革,推行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建立全员激励机制,同时,推行卖场负责人制,全面提升目标规划、组织领导、经营决策、经营管理、计划执行等综合能力,业务骨干加速成长,组织活力不断增强,有效推动公司各经营业务全面发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结合公司的盈利水平、整体财务状况,为体现对股东的切实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讨论提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48,458,9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08,952,079.2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未来三年(2020-2022)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水平相匹配,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长期战略规划,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未来12个月内没有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部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禁止内部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分别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3月30日,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兼总经理刘义先生配偶的妹妹何涛女士及何涛女士控制的企业成都禾润世家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润世家”)发生市场租赁和市场服务、写字楼管理服务及进口业务代理等关联交易,预计2023年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41.33万元,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审批额度内签署相关协议等文件。关联董事刘兵、刘云华、刘义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何涛及禾润世家发生的上述同类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244.25万元。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如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总金额的,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对超出部分履行审批程序。
注1: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何涛及禾润世家发生的市场租赁和市场服务、写字楼管理服务和进口业务代理等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41.3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何涛女士,1974年生,从2000年起在成都市从事家具代理和经销,2008年起开始租赁公司商铺从事品牌家具的经销。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和西二街189号A座22楼A2213-A2218号
经营范围: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凭相关资质许可证从事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销售:家具、灯具、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不含象牙制品);企业管理咨询。
截止2022年12月31日,禾润世家总资产为2,769.64万元,净资产为642.35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767.41万元,营业利润为10.41万元,净利润为11.2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何涛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兼总经理刘义配偶的妹妹,同时也是禾润世家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何涛及禾润世家定义为关联方,公司及子公司与何涛及禾润世家之间构成关联关系,所发生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关联方的经营状况、历年履约情况,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具备经营实力和支付能力,出现无法正常履约的可能性较小。且上述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并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带来实质的不利影响。
公司预计成都富森美家居实业有限公司在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仍将与何涛续签租赁和市场服务协议。
公司预计成都富美实业有限公司在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仍将与禾润世家续签服务协议。
公司预计向何涛和禾润世家提供市场租赁和市场服务和写字楼管理服务等,主要基于其有多年从事家居经销的经验,在与公司的多年合作中,始终能够严格履行协议约定,所经销的家居品牌能够帮助公司提升卖场品位和档次。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准,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对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是必要的,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产生对关联方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审议和决策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投资种类:委托理财是指上市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2、资金额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本投资无本金或收益保证,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及操作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委托理财:上市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制定的《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案须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一)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充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和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其中,进行证券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二)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须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拟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同样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式以及金融市场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及《公司规章》《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与投资事项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了公司投资行为和审批程序,有利于防范投资风险,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和投资风险的可控性。
2、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公司委托理财交易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已设立专门的操作团队、监控团队和相应的业务流程,通过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控制风险。
4、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6、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对证券投资和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决策、管理、监督和检查,严格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并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时披露证券投资和委托理财以及损益情况。
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日常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开展,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同时,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效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和委托理财,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和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其中,进行证券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本议案须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较好,并且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证券投资和委托理财,能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和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其中,进行证券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投资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本议案须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14:00在公司富森创意大厦B座21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20日以微信、电话、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刘兵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严洪先生、罗宏先生、盛毅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610Z004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82,730,184.19 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83,050,306.4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64,787,087.49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为730,646,277.06元,本期提取盈余公积金374,229,470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454,141,559.83元。
公司拟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48,458,9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08,952,079.2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如果本预案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公司将在股东大会通过后的2个月内实施。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4)刊登于2023年3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5)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4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刘兵、刘云华、刘义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4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刘兵、刘云华、刘义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兼总经理刘义先生配偶的妹妹何涛女士及何涛女士控制的企业成都禾润世家家居有限公司发生市场租赁和市场服务、写字楼管理服务及进口业务代理等关联交易,预计2023年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41.33万元,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审批额度内签署相关协议等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4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刘兵、刘云华、刘义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关于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6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刘兵、刘云华、刘义、岳清金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60条的规定,分别回避本人薪酬的讨论和表决。
独立董事对2023年度董事薪酬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告编号:2023-009)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2023年度监事薪酬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告编号:2023-009)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告编号:2023-009)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董事会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证券投资,风险可控,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证券投资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为充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和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其中,进行证券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独立董事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和委托理财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1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制定的《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原《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终止执行。
同意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2)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及《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3年4月20日15:00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9∶15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和西二街189号富森创意大厦B座21楼会议室。
第1、3、4、5、6、7、8、9、10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已经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为普通表决事项需逐项表决,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原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线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证券事务部(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线.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传线.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18”,投票简称为“富森投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截止2023年4月13日(星期四)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18)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兹授权上述委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委托权限为:出席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与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所对应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如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10:00在公司富森创意大厦B座21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20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现场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良主持,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拟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48,458,9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08,952,079.2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较为完善,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有效执行,且与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相符。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是依据市场原则、比照同类型产品价格水平经过协商确定的,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利益的情形。所有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半岛真人半岛真人